律师分析:
中止审理是指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出现了某些情况导致审判暂停,由于中止情形出现后法院不一定能及时收到,有时候需要当事人一方上交中止审理申请书申请中止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