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是属于一种行政行为,公民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决定不服时,可以在行政机关作行政决定六个月内提出诉讼。
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是多久
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
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行政许可信息公开是什么
行政许可信息公开,是国家的一个政策,就是希望对于政府的工作,能够透明,也能够方便人们对于政府工作进行监督。
信息公开收费办法是什么
信息公开收费办法是为了使公民的权益得到保障,各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在处理公务之后,需要进行整理,把涉及到大多人利益的行为进行整理,由于此种行为是需要成本的,故而会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收费规定的规定,按照流程向民事主体征收税额。
《信息公开制度》第二十七条,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除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行政机关不得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是什么
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是:
1.行政机关应当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行政机关应当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除可以收取检索。
2.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设备,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行政信息公开限度是什么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第十五条,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不得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第十六条,行政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可以不予公开。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可以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