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1、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2、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3、在复议或诉讼期间,原则上,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4、当事人始终不缴纳的,运输行政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