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满十六周岁,拟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应当申领居住证;拟在居住地居住一个月以上至半年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应当申领短期居住证;||未满十六周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领短期居住证、居住证。
一、办理条件
年满十六周岁,拟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应当申领居住证;拟在居住地居住一个月以上至半年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应当申领短期居住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领短期居住证、居住证。
二、办理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2、固定居住处所证明材料;
3、居住地就业或者就学等证明材料。
注意:不满49周岁的已婚女性应当提供《婚育证明》或者《苏州市非户籍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卡》;携带未满16周岁子女的,还应当出示子女户籍证明或者户口簿。未成年人应当由其监护人或者监护人委托的其他人办理申领手续。
三、办理地点
在居住地所属社区、村委会内的警务室。您可以通过“苏州公安微警务”公众号查询所属地的受理点。查询流程:居住证受理点(地址+电话)
四、办理程序
1、指导填表
一般受理人员会指导申请人按要求完整填写《苏州市流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表》。
2、核对材料
申请人上交相关材料之后,受理人员会当场查验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并对其《苏州市流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表》所填内容与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对。
对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
对材料不齐全的,告知其需要补充的材料。
3、打印受理回执
4、照片采集
办事大厅那边直接采集,届时受理人员使用数码摄像头当场采集申请人头像信息,导入电脑进行存储。申请人自行提供的数码相片,需与身份证件仔细核对是否同一人,无法判定的不予接受。
5、申请人信息录入居住证管理系统
采集完照片之后,就到了信息录入的环节了,这个步骤分两种情况,信息录入以办证受理点前台录入为主。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1)在申请人员不多,受理时间充裕的情况下,办理即录入;
(2)在申请人员较多、受理时间紧张的情况下,可启动快速受理模式,核查申请表和证明材料后打印受理回执,另行安排时间补充录入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