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社会保险怎么办理:用人单位携带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两份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审核通过的,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变更、注销登记的,用人单位携带有关机关批准变(或宣布)变更证明,填写“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或“社会保险注销登记表”,审核通过后,重新核发或缴销《社会保险登记证》。
怎么办理登记社会保险
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公司不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应该怎么办?
社会保险登记是社会保险费征缴的前提,是整个社会保险制度得以建立的基础。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职工无从参保,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也无法进行监督。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包括三种情况:一是,用人单位成立后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二是,用人单位不及时变更或注销登记;三是,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不为其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根据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违法行为情节的轻重,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分为两种:一是,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二是,经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用人单位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职工社会保险都包括什么
职工所缴纳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其中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是由公司和职工个人共同承担的,而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完全由公司承担。
社会医疗保险怎么办理
1、提供资料(以下资料需附原件及其A4纸复印件):①未满18周岁的人员:《户口薄》(户口薄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16周岁以下人员未领身份证的可不提供);②18周岁以上仍在全日制学校就读人员:《户口薄》(户口薄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所在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③18周岁以上城镇非从业居民:《户口薄》(户口薄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复退军人需提供退伍或转业证件);④低保对象:《户口薄》、《身份证》、《所在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2、办理程序:①参保人员于每年9月1日至11月30日持本以上所需材料到社保所办理城镇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按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次年的大病医疗保险费;②当年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自达到参保条件之日起90日内持以上所需材料到社保所办理城镇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按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当年的医疗保险费,并按规定享受城镇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待遇时间至当年的12月31日;③社保所对申请人的条件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填写《个人参加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信息登记表》;④对当月受理的申请材料,社保所应在当月及时上报区医保中心。
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条件
1、缴费单位必须在一个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北京市有关政策同时办理几项社会保险登记。2、缴费单位应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期限及时到工商企业执照注册地或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住所(地址)所在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已参统的缴费单位到目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市或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补办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原实行基本养老保险行业统筹的缴费单位到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补办社会保险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