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无证驾驶不能免拘留,拘留所应当凭拘留决定机关的拘留决定文书及时收拘被拘留人。需要异地收拘的,拘留决定机关应当出具相关法律文书和需要异地收拘的书面说明,并经异地拘留所主管公安机关批准。
法律依据:
_x000D_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_x000D_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_x000D_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_x000D_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_x000D_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_x000D_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_x000D_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_x000D_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