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人终止保险合同的情形有:
1、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告知义务的;
2、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谎称发生保险事故,要求保险人赔偿或者支付保险金的;
3、被保险人受益人故意发生保险事故的;
4、被保险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对保险标的的安全责任的;
5、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目标的风险增加的;
6、保险人履行赔偿责任后,可以在法定期限内终止合同。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十六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