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以下要件构成出售国有资产罪:
1、主体为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2、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财产的国有所有权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4、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出售的行为。
一、徇私舞弊低价折股罪的构成概念
徇私舞弊低价折股罪的犯罪构成界定:1.本罪的主体为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2.本罪在主观方面为故意,并有明确的徇私动机;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财产的国有所有权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4.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出售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构成徇私舞弊低价折股罪的条件有哪些?
构成徇私舞弊低价折股罪的条件: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限为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主观上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客体上侵犯了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客观方面实施了,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三、徇私舞弊低价折股罪由什么构成
徇私舞弊低价折股罪是由以下要件构成的:
1、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低价出售的行为;
2、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财产的国有所有权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3、主体为国有公同、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4、主观上为故意并有明确的徇私动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条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