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当在公司登记机关指定的打印机构或者网站上打印。打印机构或者网站应当对公司章程的内容进行核对,确保与公司登记申请材料一致。打印后,公司章程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股东会主席签字盖章,并加盖公司公章
2、打印好的公司章程是公司登记的必备材料之一,也是公司运营的重要依据。
3、公司章程是一份重要的法律文件,它规定了公司的基本情况、经营范围、股东权利和义务、公司治理结构和程序等。《公司登记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应当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的本 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作为申请人,申请设立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90日内 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逾期申请设立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报批准机关确认原批准文件的效力或者另行报批。
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公司章程;
(四)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五)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六)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七)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八)公司住所证明;
(九)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