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立足梅州长远发展,把握稳投资的政策取向,想方设法改变梅州的区位条件,千方百计改变梅州的“时空观”,谋划建设战略型、网络型交通基础设施,加快“两高一场”等重大项目建设。全力以赴加快梅龙高铁征地、施工进度,推动瑞金经平远至梅州铁路、龙岩经蕉岭至梅州高铁动工建设,推进漳州经大埔至梅州高铁等铁路规划建设,逐步 形成“五龙入梅江,县县通动车”的铁路网络。 确保大潮、华陆、东环、丰华等4条在建高速公路于年底开通,推动大丰高速开工建设,做好梅潮、平蕉大、平远至武平、永定至梅县、五华至惠东等5条高速公路前期工作 。推进国道G205线、G206线梅州城区改线项目, 谋划推进梅华公路升级改造 。加大梅州机场航线航班培育力度,力争通过几年的努力,使年旅客吞吐量突破100万人次,同步 推进机场搬迁前期工作。谋划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推进5G商用普及。 加强市政管网、城区停车场、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加快能源、环保、水利、灾害防治等基础设施建设,力争粤电大埔电厂二期、五华抽水蓄能电站二期等重大项目列入国家和省“十四五”规划。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