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主犯的应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1、犯罪发起人、参与犯罪实施的,往往是共同犯罪的主犯;
2、在参与共同犯罪的人中,每个人人中,每个人的主动性并不完全相同,这往往表现在聚集与聚集的关系上,而聚集犯罪的人一般都是共同犯罪的主犯;
3、积极参与者在犯罪中起着主要作用,直接在共同犯罪中实施犯罪行为;
4、组织、规划、指挥共同犯罪行为,选择犯罪目标,制定犯罪计划,甚至制定行为实施后如何逃避刑事责任的计划;
5、在共同犯罪中,如果行为人的地位和作用相当或者一致的,应当认定为主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六条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