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正常来说是不需要的。但是否要预约还需要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决定,一般都是由民政局婚姻登记的根据其业务量决定。一般情况下,办理离婚登记的较少,应该不用预约。但难免会有些时候会出意外。所以以实际情况为主。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