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两个原告诉讼费怎么交
双方均上诉应该分别缴纳上诉费。
二、提起上诉该如何缴纳上诉费用
上诉案件的诉讼费用,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由上诉的双方当事人分别预交。如果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没有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通知其预交。上诉人在收到人民法院预交诉讼费用的通知后7日内仍未预交而又不提出缓交申请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但是,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三、案件上诉费一般是由谁来承担
上诉费一般是由败诉方来进行承担,如果胜诉方要自愿承担的就会除外,如果是属于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那么就会根据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来进行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四、关于诉讼费的缴纳注意事项
1.如果原告提出两个以上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需要合并审理的,案件受理费应根据不同的诉讼请求分别计算,并分别由原告、被告、第三人交纳。
2.案件审结后,人民法院应当将诉讼费用的详细清单和当事人应负担的数额书面通知当事人。同时在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调解书中写明当事人各方应负担的数额。需要向当事人退还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巧日内退还有关当事人。
3.终结诉讼的案件,预交的案件受理费不予退还。
4.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决定的诉讼费用计算有异议,可向人民法院请求复核,不得单独就诉讼费用的决定问题提出上诉。
五、诉讼费包括哪些
1.案件受理费。
2.申请费。
3.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本项费用由法院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代为收取。当事人复制案件卷宗材料和法律文书应当按实际成本向法院交纳工本费。
法律依据:《诉讼费交纳办法》第四十四条,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依照本办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的司法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