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被认定为金华市大学生实习基地的企业,每实习年度引进5名以上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职、技工院校、特殊教育院校在校生),且每名实习生来金实习1个月以上的,可按规定享受实习补贴,具体补贴标准为:
1.实习期间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补贴15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补贴1000元;本科生每人每月补贴800元;其他实习生每人每月补贴600元。
2.实习期结束留用(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的人员,补贴标准上浮50%。
3.企业为实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等综合商业保险的,保费按每人1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实际保费低于100元的按实补助)。
4.单个大学生的实习补贴期不超过6个月;实习补贴与见习补贴期累计不超过12个月。
【法律依据】:
《中共金华市委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人才创业创新服务浙中崛起的若干意见》
1.落实“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人才奖励资助,对在金自主申报入选的国家、省“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人才,按国家、省奖励额度给予1:1配套,对市外全职引进的国家、省“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人才,经认定,按国家、省奖励额度给予最高1:0.6配套,
2.深入实施领军人才“双龙计划”。围绕发展信息网络经济、先进装备制造、影视文化时尚、健康生物医药、休闲旅游服务等新兴产业,对带动明显的创业创新团队,按A类、B类、C类,分别给予2000万元、1000万元、500万元奖励资助;对带项曰、带技术、带资金的创业领军人才,按重大项目、A类、B类、c类,分别给予10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资助;对创业能力突出、创新成果领先的后备领军人才,按重点资助、优先资助,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资助。对国际一流团队和顶尖人才领衔的重大项目,可“一事一议”,经认定,给予最高1亿元项目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