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是查不到已婚还是未婚的,如果要查询就可以带上自己的身份证到当地的派出所进行查询;也可以直接到民政部门查询,但婚姻状态是属于隐私,查询自己的可以,如果查询他人的民政部门是不会透露的。
网上查不到已婚还是未婚;查询婚姻登记有以下几个方法:
1、婚姻当事人持自己的身份证或是户口本可以到民政局查询自己的婚姻登记档案,如果当事人不能去办理的,需要办理授权委托书,托人办理查询,因为民政局一般不私自向他人透露婚姻信息;
2、当地的法院或是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可以确定当事人的婚姻情况,持有单位的介绍信就可以查询,但是如果您只是拿着身份证号码要求查询的,相关机关是不予以受理的;
3、在法律诉讼中,律师或者其他的诉讼代理人可以持法院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和本人的证件查阅当事人相关婚姻情况;
4、当事人的监护人或者亲属属于一定条件的并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也是可以查询到当事人的婚姻情况。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二、结婚登记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结婚登记的程序大致分为申请、审查和登记三个步骤。
(1)申请
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照片、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的证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结婚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离过婚的申请再婚时,还应持离婚证件。在实行婚前健康检查的地方,申请结婚的当事人,还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2)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和单位证明必须认真审查,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还可以作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以便查明当事人是否符合结婚的条件。
(3)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全面审查了解,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如果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因受单位或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婚姻登记机关经查明确实符合结婚条件的,也应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也可以成为女方家庭成员。
只有办理了结婚手续才能确定婚姻状态是属于已婚,但如果要查询自己或他人的婚姻状态,就可以带上本人的身份证件到当地的派出所查询,也可以到民政部门进行办理,只有材料齐全走的流程是合法的,那么就可以获得受理,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是可以补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