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的区别:
1、合同欺诈是指在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置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行为。或者合同一方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诱使对方表达错误意图,从而与对方签订或者履行合同;
2、欺诈性贷款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原因,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证明文件或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担保以及其他虚假事实隐瞒真相、欺诈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大量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