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债权转让的注意事项如下:
1、银行转让债权不属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被认定合同有效;
2、商业银行可以将贷款债权转让给自然人、其他组织,以及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法人;
3、转让具体贷款债权的行为属于债权人将合同的权利转让给第三人,并非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的经营性活动,不涉及从事贷款业务的资格问题,受让主体无须具备从事贷款业务的资格;
4、商业银行向社会投资者转让贷款债权必须操作规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