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圳社保在外地可以用吗
可以在异地使用。
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第三十八条的相关规定:深圳市户籍参保人及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在市外长期居住的,可在其长期居住地选定三家当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其就医的医疗机构,并向市社会保险机构备案。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的办事指南中,已公示常住异地备案所需材料。在填报须知中也对相关材料进行说明:本市户籍个人缴费的参保人,提供异地居住证明。
已在异地常住地按规定办理了居住证的,无需额外开具证明材料,凭居住证及其他必要材料即可办理常住异地备案手续。若未办理当地居住证的,也可提供派出所、居委会或者街道办等职能部门出具的异地长期居住证明材料,
二、社保异地结算的注意事项
1、先备案
要求参保人员跨省就医之前需要在参保地的经办机构进行备案,经办机构采集必要的信息,目前全国有统一的备案表进行明确,关键的信息是下面两条:
(1)是要说清楚备案的原因是什么,是出去常驻还是异地安置,还是在外面工作,还是转诊转院,要把原因告诉经办机构。
(2)是要去什么地方,是去北京还是去上海、海南等等,这个很重要。经办机构采集这两个关键信息后,传到国家的结算系统,到相关的地区和医疗机构,其他的信息社保卡都有,比如姓名、卡号,不需要另外采集。
2、选定点
就是说群众需要选择,比如选择去北京、上海看病,要到这些地方的跨省异地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去,现在定点医疗机构每天都在增加,目前已经达到7226家,每一期的发布数据都是大量增长的。大家可以在公布的网站上实时查询机构有哪些,是什么级别,在哪个地方都可以查询出来。
三、异地直接结算:
深圳已经互认省平台联网结算的医疗机构为我市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范围为住院。也就是说住院发生的合理合规的费用,可以直接结算。参保人在省平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办理了转诊或者备案手续的,按照深圳市医保办法的相关规定给予记账,未办理转诊或者备案手续的,按照医保办法规定支付标准的90%记账。参保人仅需承担个人应支付部分费用。
这么看来深圳社保卡是可以在外地使用,只不过需要在加入联网结算平台的市外定点机构使用,只要是加入联网结算平台的医疗机构,不管是市内还是市外,都可直接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