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和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监事会是直接对股东会负责的,监事与董事是平行的,监事的职责之一就是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因此,从监事的职责看,执行董事和总经理不能兼任监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五十一条监事会的设立与组成
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董事与股东的区别
1.两者在公司的角色不同;
股东是股份公司的投资者,董事是由股东选举产生,属公司的管理者,董事主席是董事会的人。
不一定每个股东都成为董事,但董事至少是一位。
2.两者在公司的地位不同;
股东不能成为法人代表,只有董事才有可能成为法人代表。不设董事会的公司由经理担任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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