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罪与寻衅滋事罪的区别如下:
1、主观特征不同,寻衅滋事罪是为了满足不正常的精神刺激或另外不健康的心理需求,以破坏社会秩序为目的,抢劫罪是为了非法占有公私财产,犯罪动机多样;
2、客观上不同,寻衅滋事罪表现为强迫或者任意损坏、占用公私财产、情节严重的行为,抢劫罪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另外方式抢劫公私财产。
3、客体不同,侵犯寻衅滋事罪的对象是社会公共秩序,侵犯抢劫罪的对象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以暴力、胁迫或者另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