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4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173元×14个月=35714元。
2.、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受伤前工资的60%支付。
3、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并终结工伤保险关系。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40个月×2173元×60%=61224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8个月×2173元=20408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5714元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61224元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0408元=117346元。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