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房产继承不需公证的情况下,继承房产需继承者自行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有遗嘱的出示遗嘱等,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登记手续。若之前就房产继承发生了纠纷起诉到法院的,带着法院的调解或判决书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登记手续。若继承人同意,则可以先去公证机关办理房产公证之后,在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
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
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