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1、拿着您的离婚证和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注销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
2、工作人员会把你们的档案调出来之后,依据其自己的申请,把曾经办理离婚注销时,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就能够了。
3、假如您丢的只是一份离婚协议书,是不会影响您的再婚注销的,您直接按正常程序办理就能够。
4、但是假如您丧失的是离婚证,那么您需求向民政局申请补办一本离婚证,再办理再婚手续。
5、还要补充一点的是,假如您丧失的是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是调解书,您需求去法院复印一份原件,加盖公章后,才干够停止再婚注销。
6、如果您的诉讼离婚档案法院还未销毁,可与法院档案保管部门取得联系,然后以当事人身份要求复制审判文书,加盖公章即可。
7、如果当事人丢失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但已经办理了再婚的,现在的婚姻仍合法有效,不会构成重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