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已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可以由处罚机关的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机关责令其撤销,予以改正;也可以由当事人通过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依法向法院起诉等方式来撤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六条_x000D_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_x000D_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_x000D_
(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_x000D_
(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_x000D_
(四)违反本法第二十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_x000D_
(五)执法人员未取得执法证件的。_x000D_
行政机关对符合立案标准的案件不及时立案的,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