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的产权变更主要有三种方式,即继承、赠与、买卖。当然,三种不同变更方式所经历的程序和缴纳的费用也就不尽相同。那么,在继承、赠与、买卖中,哪种方法最为快捷、最为省钱呢?我为你讲解。
房产过户赠与,买卖,继承几种方式哪种最省钱
一.继承
1、主要费用:登记费。需要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不动产登记,需要缴纳不动产登记费80元。
这种方法的优点是税费最低。继承的房产没有营业税、个税和契税。继承人携带死者死亡证明,房产证以及继承人身份证等材料(具体材料咨询房管局)直接到房管局转名即可!
2、但缺点也显而易见:手续繁多跑死人。继承房产需要满足三个条件:
第一,是证明自己有继承房产的法律资格,或是法定继承人,或是遗嘱指定继承人。
第二,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
第三,因遗产是所有继承人的共同财产,房产的分割协议,需要每个继承人同意并签字方可生效。
从上述规定可见,采用继承法过户房产,继承人需要办出各种证明,期间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二.赠与
1、主要费用:个税+契税+公证费(并非强制要求)。直系亲属赠与免个税;非直系亲属赠与视同买卖,需要支付个税,即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此外还有契税3%和公证费1%。
2、需要提醒的是,以继承法和赠与法过户房产,继承人或受赠人日后卖出此房时,如房产证年满5年且是唯一住房,可免征个税。否则,将计征20%个税。
三.买卖
主要费用:营业税+个税+契税。在房产过户中,买卖是最常见的方式,也是操作较为便捷和安全的方式。但是,如果买入价比较低的话,日后出售时卖出价与买入价的差额会增大,再出售时则需要缴纳更多的税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1. 个人向他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包括继承、遗产处分及其他无偿赠与不动产等三种情况,在办理营业税免税申请手续时,纳税人应区分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1)属于继承不动产的,继承人应当提交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房产所有权证和《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
(2)属于遗嘱人处分不动产的,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嘱人须提交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房产所有权证以及《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
(3)属于其它情况无偿赠与不动产的,受赠人应当提交房产所有人“赠与公证书”和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持双方共同办理的“赠与合同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和《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七条 因下列情形导致不动产权利转移的,当事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转移登记:
(一)买卖、互换、赠与不动产的;
(二)以不动产作价出资(入股)的;
(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合并、分立等原因致使不动产权利发生转移的;
(四)不动产分割、合并导致权利发生转移的;
(五)继承、受遗赠导致权利发生转移的;
(六)共有人增加或者减少以及共有不动产份额变化的;
(七)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导致不动产权利发生转移的;
(八)因主债权转移引起不动产抵押权转移的;
(九)因需役地不动产权利转移引起地役权转移的;
(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动产权利转移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