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收到起诉状可以不理吗?
不可以的。
1、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2、收到法院传票就意味着已经立案,不管你是否签收传票,之后的诉讼程序依然会照常进行,不理法院传票等于你主动放弃了为自己辩护的权利,审判的结果很有可能会对你不利。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被告不积极应诉的,一般会有以下不利的后果:
1、被告不应诉,视为对自己答辩及提交证据权利的放弃。
2、法院只依据原告的诉求及其所提供的证据对案件事实进行认定,并依法作出判决。
3、法院如果判决被告承担义务,被告拒不履行的,原告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