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恶性肿瘤放疗报销比例为: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放疗化疗属于大病医保,新农合是可以报销的,新农合在门诊是没有办法报销的,只能是办理住院以后才能够报销,而且化疗和放疗必须办理住院才能够进行治疗。住院时直接使用新农合的医保卡进行登记即可参与新农合的报销。如果不在本地医院看,需要有本地医院的转诊证明,才能够参与正常比例的报销并不是说化疗费用不包括在内。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可以报销化疗费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对恶性肿瘤化疗和放疗等特殊疾病进行报销和支付。有些特殊药品不能按照规定报销,所以在使用这些药物之前,医生会解释可以选择不使用它们。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标准因地而异,可以去当地咨询。
以下情况不列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
1、非区内定点医院门诊医疗费用(特殊病种门诊治疗费用除外)、未按规定就医、自购药品所产生的费用;
2、计划生育措施所需的费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医疗费用;
3、镶牙、口腔正畸、验光配镜、助听器、人工器官、美容治疗、整容和矫形手术、康复性医疗(如气功、按摩、推拿、理疗、磁疗等)以及各类陪客费、就诊交通费、出诊费、住院期间的其他杂费等费用;
4、存在第三方责任的情况下,发生人身伤害产生的医药费依法由第三责任方承担,如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等;
5、因自杀、自残、服毒、吸毒、打架斗殴等违法行为以及其家属的故意行为造成伤害所产生的医药费;
6、出国或在港、澳、台地区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
7、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规定不予报销的药品和项目;
8、区医管会确定的其他不予报销的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