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死者名誉属于侵权行为吗
侵害死者名誉属于侵权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
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下列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
(二)非法披露、利用死者隐私,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隐私;
(三)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遗体、遗骨。
死者近亲属有权对死者名誉损害进行起诉,这一法律规定不仅解决了死者后代继承名誉权的问题,也是对死者近亲属维护死者名誉的合法利益加以保护。死者的名誉,是死者根据其生前的行为和特征获得的社会评价。虽然人死之后不会再有行为和言论,但死者生前的名誉与其生存在世的近亲属的人格、精神、财产等存在着莫大的关联。
因此,对于死者的名誉,司法实践中同样依法给予保护,死者仍然享有名誉权。侵犯死者的名誉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的回答可以得出,如果侵害的是死者的名誉也属于侵权行为,出现这种情况可以由亲属在法院起诉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这种情况也是会对受害者家属造成严重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