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1、安置房是可以办理房产证的。2、房产证一种是政府分配的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房产属个人,但五年内不得上市,五年后可办理房产证;3、另一种是房产开发公司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与一般商品房没有区别,可自由上市,可以按照程序办理房产证。安置房房产证办理流程1、房地产评估。2、交营业税。3、办理房产证过户。4、交易费,按房屋3元平方米收,签完字后,还需要到当地财政局交契税。5、领取房产证。需要交登记费80元,工本费10元,印花税5元。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有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这里只是规定了开发商报送材料的时间,而没有规定购房人取得房产证的时间期限,在实践中等于没有对开发商约定何时能让购房人取得房产证,因为很多时候开发商在房屋交付使用后还有可能一些审批手续没有完善,例如土地出让金没有交纳完全,房屋大产权证已经抵押,擅自变更规划没有得到批准等情况,这种情况下尽管开发商把材料报送到房管部门,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其结果肯定是办不了房产证,如果购房人当初在签订合同时没有和开发商约定取得房产证的时间的话,是无法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的,受损失的只能是购房人了,因为只有房产证才是房主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