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交通事故的过程中,如果出现一方当事人拒绝在事故认定书上签字这样一个情况,交警部门可以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的规定,向另一方当事人出具一个单方面的事故认定书,该车主可以据此向法院进行起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向法院起诉之前所花费的一些修理费用,该方车主可以先行垫付,之后再通过诉讼向对方当事人进行追偿。如果他购买了其他的商业保险的话,也可以先向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再由保险公司通过诉讼向对方车主进行追偿。
一、交通事故代位赔偿判决的规定是什么
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车主都可以先行从自己的保险公司获得赔偿,将追偿权转给保险公司。“代位求偿权”,是各国保险法基于保险利益原则,为防止被保险人获得双重利益而公认的一种债权移转制度。该机制之所以需在车辆损失保险的范围内予以赔付,是因为车辆损失险的设立目的是使被保险人的财产在受到意外损失时,能够及时得到补偿,以转移和分散风险。故无责方被保险人可基于车辆损失保险向己方保险公司主张先行赔付。对于保险公司而言,在支付赔偿金的范围内亦获得代位向责任方当事人请求赔偿的权利。
交通事故发生后,无事故责任或次要责任的车主,可以选择向自己投保车险的保险公司、对方保险公司、肇事方3个索赔对象中的任何一方索赔,保险公司不得推卸“先行赔偿”的理赔义务,也不得将“代位追偿”的义务转嫁给车主,不得要求车主起诉肇事方或对方保险公司,也就是说“发生车祸,保险公司应当先赔”。
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应向保险公司及时报案,积极协助保险公司进行查勘。另外,被保险人还应及时提交索赔材料,签署权益转让书。保险公司之间根据车损险条款中按照事故责任比例赔付的规定进行追偿和清算;保险公司之间存在争议的,不得影响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索赔。“代位求偿”已经被《保险法》规定为每家保险公司必须要承担的一项责任,保险公司不能再以“投保人无责任”这种借口,拒绝赔偿无责任方的相关损失。
二、交通事故垫付款怎么要回
交通事故一般都由交警部门进行责任认定,出具责任认定书。如果交通部门的责任认定,认定对方负全部责任,那么对方就应当对损失全部予以赔偿。
如果说对方因交通肇事造成财产或者人身损害的,一般情况下,通过交警调解可以要求对方先垫付有关修理费或者医疗费。当然也有的车主拒不垫付有关费用,出了事了,扬言:“我都买保险了,有事找保险公司赔去。”对于这种情况,你也不比与他计较。你只要按照规定,让保险公司对您的车辆进行定损,然后到有关指定的修理部门进行修理。最后让修理部门出具有关修理材料清单和收费正规发票。找对方要求赔偿。如果对方拒绝赔偿,你可以持交通责任认定书,损失清单,修理费用发票等证据到人民法院起诉,起诉的时候一定要将对方的保险公司列为被告人。这样法院一般都会判决对方和保险公司赔偿的。只要判决保险公司赔偿,那么你很快就会得到赔偿款的。如果对方车辆没有保险,那么你可以要求法院执行对方的财产,包括扣押变卖车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