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过户应当在房屋所在地的登记机关办理的。我国对不动产采取的是设立登记主义,当事人想要取得房屋权利的,应当办理登记,只有办理了登记后,当事人才能取得不动产的所有权,然后不动产登记是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关办理的,那么房屋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应当去房屋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一、民法典中地下室可否办理产权证
可以自己办理的,民法典规定,私人房屋要办理房产证的,申请人可以到房屋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经审查符合登记条件的,会给申请人房产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和不动产统一登记】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不动产登记申请资料】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二、房产证不过户公证有用吗
房产证不过户公证没有用,房产证不过户公证不会发生房屋物权变动的法律效力。公证只是对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我国法律规定了,房屋作为不动产,权利转让需要到特定机构进行登记,只有在房屋登记机构进行登记后才能证明房屋的权利归属,否则,不发生物权转让效力。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三、房屋继承来的如何再买卖过户
继承房屋后,要办理房屋过户登记,办理过户登记后,取得房屋产权,继承人就可以出售该房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的定义】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定义】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