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一般情况下监事不承担债务。公司是具有独立人格的法人组织,最重要的特征就在于公司的独立责任。在公司因为经营不善而申请破产时,由公司对外承担责任,公司内部人员对公司的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公司用公司自己的财产对外承担责任。但是如果监事侵害公司的利益或者没有履行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的、或者有侵害债权人的行为,监事就要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三十六条 债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的非正常收入和侵占的企业财产,管理人应当追回。
第七十七条 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出资人不得请求投资收益分配。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向第三人转让其持有的债务人的股权。但是,经人民法院同意的除外。
第一百二十五条 企业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致使所在企业破产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