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在以往的劳动节期间,相关部门会对全国高速公路实施免费通行政策,为广大民众提供方便。但是,最近的一则公告显示,2023年5月1日至5日,高速公路已经不再实施免费通行政策。据国家发改委的公告,此次取消免费通行的目的在于推动收费公路体系的改革和完善,提高交通运输的质量和效益。在这五天中,车辆通行需要缴纳道路通行费、ETC服务费等。为了避免出现拥堵和排队等情况,在这段时间里,相关部门将提前加强交通疏导和监管等工作,为广大民众提供安全、快捷的出行环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六十四条 收费公路设置车辆通行费的收费站,应当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查批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收费公路设置车辆通行费的收费站,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决定。同一收费公路由不同的交通主管部门组织建设或者由不同的公路经营企业经营的,应当按照“统一收费、按比例分成”的原则,统筹规划,合理设置收费站。两个收费站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