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本身不会过期。
如果是借款纠纷超过了诉讼时效,则权利人可以与借款人协商请求其自愿偿还欠款,因为如果超过了诉讼时效,则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除非义务人同意履行。
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一、需要什么样的欠条具有永久性
依法成立的欠条无论过多久,其本身都是有效的,但是欠条向法院请求保护的诉讼时效是有限制的,欠条的诉讼时效是3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二、贷款过时效债权人怎么办
借款过时效债权人:
首先,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其次,诉讼时效的中断职能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内。
此时权利人主张权利或义务人同意履行的行为当然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且无次数限制。
最后,过了诉讼时效期间,义务人履行义务后,又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反悔的,不予支持。
三、三年欠条过期怎么处理
欠条本身不会自动过期,如果三年内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偿还而债务人拒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债务履行期限届满的三年内,债权人没有主张债权,债务人获得时效经过的抗辩。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
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