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在具体实践中,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要从以下几方面给予考虑:
1、子女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根据实际情况可能会有以下情况要给子女抚养费:
1、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
2、虽未离婚,但夫妻因感情不和已分居,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
3、未结婚,有非婚生子女,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
4、其他情况。如成年但仍在上高中的子女的父母,应给子女抚养费。
对于离婚要给子女多少抚养费的问题,最高法院有规定,分两情况: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另一种情况,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