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2013年清明节高速免费政策的出台,是为了方便人民群众在清明节期间祭扫祖先,让广大车主和家庭更方便地回家探亲和旅游。该政策不仅降低了人民的出行成本,也为积极响应全社会推行“文明祭扫,绿色清明”的主题,营造了浓厚的节日气氛。该政策的实施,给广大车主和家庭出行带来了很大便利,也为促进清明节文明祭扫和绿色出行作出了积极贡献。根据有关部门的统计,2013年清明节高速免费的通行量达到了惊人的3.3亿辆次,有效缓解了交通拥堵现象,加快了出行速度,也为维护公路交通安全创造了良好的出行环境。
【法律依据】:
《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一、实施范围
(一)免费通行的时间范围为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当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上述法定节假日连休日。免费时段从节假日第一天00:00开始,节假日最后一天24:00结束(普通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高速公路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
(二)免费通行的车辆范围为行驶收费公路的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包括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
(三)免费通行的收费公路范围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经依法批准设置的收费公路(含收费桥梁和隧道)。各地机场高速公路是否实行免费通行,由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