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1、增值税:(1)、个体户、个人独资、小规模纳税人,税率3%;季度收入低于90000.00元,暂免征收。(2)、一般纳税人分行业、征收方式及应税商品劳务服务,税率分别是0%、3%、6%、10%、16%。分行业的:建筑业10%,鉴证咨询6%,销售商贸16%;征收方式:适用简易办法征收税率3%;应税商品劳务服务不同:农产品10%、一般商品16%……
2、企业所得税:(1)、小微企业综合税率10%(2)、一般企业税率25%(3)、高新企业减按15%
3、各类小税种略
4、增值税附加:(1)、城市维护建设税 :市区的适用税率为7% ;县城、建制镇的适用税率为5% ;其他地区的适用税率为1%(2)、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3%(3)、地方教育费附加:2%
5、个人所得税,纳税人主体是自然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十六条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一)国债利息收入;(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第二十七条 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五)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
第二十八条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第二十九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对本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可以决定减征或者免征。自治州、自治县决定减征或者免征的,须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三十条 企业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一)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二)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