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公租房对申请人收入有什么要求?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居住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者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的租金,向特定群体出租,包括一些应届大学生,一些退休老人及残疾人。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本地工作的群体。根据我国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省、直辖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申请公租房有什么条件和要求
申请公租房有以下这些条件和要求:(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公租房租房合同丢了怎么办理
合同丢失了,建议去当地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补办一个即可。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能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公租房租房合同丢了如何办理
一、如果是在中介租的房子一般中介有合同备份,可以在中介复印一份。如果承租人对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即租金的数额、租金的支付时间和方式、租期,是了解的话,租赁合同丢失影响不大。承租人完全可以依法继续履行,中介是不能将承租人赶出去的。必要的时候,可以向法院起诉。二、如果是租房东的房子租房子的房子没有合同不要紧,只要有租金交纳证明,押金条,这些都能证明合同的存在。1、如果承租的合同已经到期,不管房东是否将房子租出了,都与承租人无关了:如果是在承租的租期内,租房合同丢了,还是可以要求继承履行。租赁合同只是一个能够证明租赁关系存在的最强证明。但是其他证明,比如押金、收条、证人证言,也能形成证据链证明租赁关系的存在。2、如果房东不承认租赁关系存在,拒绝退还押金,双方可以协商,如果协商不成,起诉到法院解决,诉讼费由承租人预交、最终由败诉人承担。承租人有需要有其他的证据,证明租赁关系的存在,证明房东有违约行为。《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租赁合同形式】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问:合同和协议的区别是什么?答:具体来说,合同和协议的区别如下:在法律上,合同比协议更加有说服力;合同会写得比较清楚,且涉及到违约责任,即使其名称写的是协议,也是属于合同的;协议的内容基本写得都不详细,如果其名称写的是合同,也不能叫其为合同,而是协议;协议是签订合同的前提,合同是协议的具体化。
公租房怎样申请
申请公租房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