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关系即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n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凭证。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时,基层党委应凭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进行审查。\n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基本程序是:\n1. 党员经所在党支部同意,由所在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组织委员填写《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加盖公章,然后到上级党委办理转接手续。\n2. 党员入党后,其组织关系应及时转到所在单位党组织。党员入党后,所在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其组织关系应及时转到单位所在地或其经常居住地党组织。\n3. 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时,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应严格履行转接手续,对不符合规定的要及时更正,并做好相关记录。\n4.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应由本人或委托他人转接,不得丢失。\n5.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超过有效期限或已过有效期的,应及时办理延期或更换手续。\n6. 党员组织关系转接过程中出现错误、遗漏等问题的,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纠正。\n7.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应使用统一式样的介绍信,不得使用自制或自购的介绍信。\n8. 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加强对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办理转接手续的,要严肃批评,及时纠正,并视情况给予相应处理。\n9.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统一印制。\n因此,如果您想查询自己的党关系转到哪里了,可以按照上述步骤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