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四)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五)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场地租赁费税率
场地租赁属于现代服务-租赁服务-不动产经营租赁,增值税税率11%,征收率5%。场地使用费其实就是场地租赁费,虽然名称不同,实质是一样的,都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征收增值税,税率11%。小规模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按照5%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开具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应当按照适用税率11%或者征收率5%开具。
不动产租赁税率
不动产租赁税率为11%,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增值税税率:(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四)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五)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租赁行业税率
1、2016年5月1日起,不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1%。2、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3、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3%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固定资产租赁税率
营改增后没有租赁税率这个税种,统一改为增值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五条:增值税税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2项、第3项、第4项规定外,税率为6%;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第十六条: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小规模不动产租赁税率
小规模不动产租赁税率:1、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2、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3、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4、其他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