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内设机构情况。根据上述职责,区市场监管局设15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室。(二)法规股。(三)协调与应急股。(四)行政许可与登记注册股。(五)信用风险与网络交易监管股。(六)价格监督检查与反不正当竞争股。(七)知识产权管理与广告监管股。(八)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标准化计量股。(九)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十)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股。(十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十二)药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股。(十三)执法一大队。(十四)执法二大队。(十五)人事股。此外,另设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镇街设6个市场监督管理所,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派出机构,副科级。市场监督管理所主要负责管辖范围内市场监管相关工作,6个市场监督管理所分别是:马坝市场监督管理所、松山市场监督管理所、白土市场监督管理所、沙溪市场监督管理所、大塘市场监督管理所、樟市市场监督管理所。
二、人员构成情况
(1)人员编制情况:
机关编制50名(其中行政编制38名,行政执法专项编制12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股级领导职数16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
马坝所:行政执法专项编制21名。设所长1名,副所长3名。
松山所:行政执法专项编制13名。设所长1名,副所长3名。
白土所:行政执法专项编制6名。设所长1名,副所长2名。
沙溪所:行政执法专项编制8名。设所长1名,副所长2名。
大塘所:行政执法专项编制10名。设所长1名,副所长2名。
樟市所:行政执法专项编制7名。设所长1名,副所长2名。
(2)实有人员情况:
局长0名,副局长3名;机关党委书记0名;正股级领导职数14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0名),行政人员29名;
马坝所:所长1名,副所长2名,监管人员15名。
松山所:所长1名,副所长3名,监管人员7名。
白土所:所长1名,副所长2名,监管人员3名。
沙溪所:所长1名,副所长1名,监管人员5名。
大塘所:所长1名,副所长2名,监管人员5名。
樟市所:所长1名,副所长1名,监管人员4名。
(3)退休人员:115名。
(4)后勤服务人员:核定5名,实有7名。
(5)其他人员:购买服务人员3名,劳务派遣人员2名,见习生3名。
三、事业单位情况及人员
1.根据《韶关市曲江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机构编制方案》,曲江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股级,核定事业编制3名,其中:秘书长1名。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
2.目前,曲江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有3名在职在编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