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债务,另一方不知情的,那么可以认定为个人债务的,另一方不需要偿还的,债权人认为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可以让债权人提出相关证据,证明该笔债务是由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这样的话,即使不知情,也需要偿还,不能证明的,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需要共同偿还,应当由个人偿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