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应当设立股东大会,它是最高决策机构;董事会,成员5-19人,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对股东负责。董事会设立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全体董事的半数通过选举产生,各位亲,知道为什么要争夺董事会董事席位了吧。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组成,成员不少于三人。每届任期3年,可以连选连任。经理层,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一、董事会都有哪些成员
作为公司董事会,其形成有资格上、数量上和工作安排上的具体的要求,也有其他具体职责范围:从资格上讲,董事会的各位成员必须是董事。董事是股东在股东(大)会上选举产生的。或者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的(如果是国有独资企业,董事会成员中必须有公司职工代表)。所有董事组成一个集体领导班子成为董事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是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法定的董事资格如下:首先,董事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如果法人充当公司董事,就必须指定一名有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作为其代理人。在目前的公司法实践中,董事只能是由自然人担任。其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不能作为董事。从人员分工上,董事会一般设有董事长、副董事长、常务董事。人数较多的公司还可设立常务董事会。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产生由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的规定
董事会规定如下:
1、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2、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该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