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每一位监护人对于自己的孩子,是有相应的责任的,当他受到伤害的时候,监护人也是需要承担的,那么小孩意外死亡赔偿标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小孩意外死亡赔偿标准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
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住宿费。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第二十七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一)意外事件要区分儿童监护人与加害人之间的责任比例,由加害人按比例对儿童的监护人进行赔偿
(二)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丧葬费、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
(三)赔偿标准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计算、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赔偿权利人向人民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
第十九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
(一)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二)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三)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三、社保意外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社会保险意外身故是没有赔偿的,如果是在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属于工伤身故的,则按照工伤保险来进行赔付。如果不是工伤意外,缴纳有养老保险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四十九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