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富平张淑侠是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该案件曾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引发争议。据最高法发布的公告称,富平张淑侠在2014年已经被执行死刑。不过,具体的执行时间和执行地点并未被公开披露。富平张淑侠案件的背景是:2009年7月,张淑侠持械抢劫后,在逃跑途中伤及多人并致一名死亡,最终被抓获。此案经过多次审判,最终于2012年12月被判处死刑,随后多次上诉均未改判。在执行死刑前,富平张淑侠家属进行了多次申诉和上访,但没有得到改变结果的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死刑判决,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报请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死刑执行应当在全国范围内公开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