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判决或裁定中的刑事部分与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是“两案一判”,它们实质上是两个相互联系又相互独立的诉讼,只是利用同一审判程序进行审理,并以同一判决、裁定进行裁判而已。刑事诉讼与附带民事诉讼的关系是合并审理、刑主民从的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六十五条 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诉的请求和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