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同级别的医院住院治疗,报销的比例是不一样的,具体如下:
1、一级医院治疗,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可以按照90%的比例来进行报销;
2、二级医院治疗,起付标准以上至1万元之间的部分,可以按照85%的比例来进行报销,花费1万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可以按照90%的比例来进行报销;
3、三级医院治疗,起付标准至5千元之间的部分,可以按照80%的比例来进行报销,5千至1万元之间的部分,可以按照85%的比例来进行报销,1万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可以按照90%的比例来进行报销。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