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环境标准分为五类二级,二级为国家级、地方级;五类包括: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监测方法标准、标准样品标准、基础标准;地方级有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
(2)我国现行环境标准体系,是由三级构成的,即国家标准、国家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三级;对于国家标准它包括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基础标准、方法标准。
(3)我国现行环境标准体系,是由三级构成的,即国家标准、国家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三级;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将国家环境标准分为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基础标准、方法标准和环境样品标准五类。
一、环境标准分为国家级和地方级两级。
国家级包括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或控制标准)、国家环境监测方法标准、国家环境标准样品标准、国家环境基础标准以及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
地方级包括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二、环境标准之间的关系
执行上,地方环境标准优先于国家环境标准。
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分为跨行业综合性排放标准和行业性排放标准。综合性排放标准和行业性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即:有行业性排放标准的执行行业排放标准,没有行业排放标准的执行综合排放标准。
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是环境标准体系的主体,环境基础标准是环境标准体系的基础,环境方法标准、环境标准样品标准构成环境标准体系的支持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