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们要购买一些物品,那么我们所支付的费用一般是包括公司的成本以及税费,那么如果是一些包装物是否需要交消费税?相关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包装物交消费税吗
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以及在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缴纳消费税。如果包装物不作价随同产品销售,而是收取押金,此项押金则不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税。但对因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或者已收取的时间超过12个月的押金,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缴纳消费税。对既作价随同应税消费品销售,又另外收取押金的包装物,凡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退还的,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缴纳消费税。
二、消费税
(特种货物及劳务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一般情况下,能够购买一些物品的时候是需要缴纳一些社会的,其中很多的物品都包括消费税,不同的物品所涉及到的消费税不一样,如果是包装物的话,也需要交纳一部分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