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婚前财产经过公证有效,经公证的财产,除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公证的效力是一直有效的,公证了的婚前财产,依法属于一方个人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_x000D_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_x000D_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_x000D_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_x000D_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_x000D_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_x000D_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